辽宁省统计局、国家统计局辽宁调查总队关于印发统计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试行)的通知
    时间:2026-02-11 12:47来源:鞍山市统计局作者:点击:

    辽统字〔2026〕1号

    各市统计局,国家统计局各市县(区)调查队,省统计局机关各处室,国家统计局辽宁调查总队机关各处室,省统计局调查队: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推进统计执法规范化进程,辽宁省统计局、国家统计局辽宁调查总队联合制定了《辽宁省统计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试行)》,并经中共辽宁省统计局党组、中共国家统计局辽宁调查总队党组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辽宁省统计局国家统计局   辽宁调查总队

    2026年1月4日





    附件下载:

    辽宁省统计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试行)

    附件1:辽宁省统计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表

    附件2:辽宁省统计不予行政处罚事项清单

    附件3:辽宁省统计从轻或减轻行政处罚事项清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