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持续推动党政主要负责人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辽宁省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清单》,结合市统计局实际,制定鞍山市统计局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清单如下。
一、严格遵循基本原则,确保正确政治方向
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必须遵循以下原则:
1.坚持带头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法治建设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
2.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
3.坚持宪法法律至上,反对以言代法、以权压法、徇私枉法。
4.坚持统筹协调,做到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
5.坚持权责一致,确保有权必有责、有责要担当、失责必追究。
6.坚持以身作则、以上率下,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
二、严抓责任落实,坚决做到以上率下
党政主要负责人作为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应当做到:
1.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
2.切实履行依法治国重要组织者、推动者和实践者的职责,推动本单位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法治建设的重大决策部署。
3.统筹推进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
4.自觉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应对风险。
5.对法治建设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任务亲自督办,把本单位各项工作纳入法治化轨道。
三、严格对标对表,确保实现高质量推进
鞍山市统计局党组书记在推进法治建设中应当履行以下主要职责:
1.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高质量完成国家、省关于统计工作的专项治理行动工作。
2.每年至少听取一次法治建设工作汇报,及时研究解决有关重大问题。支持本单位法治建设议事协调机构有效发挥职能作用。
3.将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列入年终述职内容。坚持带头讲法治课,做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的表率。
4.加大党内法规宣讲解读力度,推动将党内法规制度作为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的重要内容。推动落实党组理论中心组学法制度。推动班子其他成员强化法治意识,提醒督促班子其他成员依法办事。每年至少举办1期以上法治专题讲座。
5.加强法治工作队伍建设。组织全市统计系统干部开展统计法规及相关行政法律的专题学习。
6.组织制定并落实本部门法治政府建设年度重点工作安排。
7.向市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发请示,提醒开展统计法律法规学习。
8.推动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分设执法与法治监督,实现审办分离。法治监督对重大执法决策部署、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进行审核。支持全面严格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规范行政执法行为。
9.聘用法律顾问、建立健全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在制定重大行政决策,推进依法行政中充分发挥法律顾问的作用。
10.认真组织实施法治宣传教育规划,大力加强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推动全社会弘扬法治精神。将法治宣传教育经费纳入财政预算,推动执法部门加强以案释法工作。积极开展“12.4”国家宪法日、“12.8”《统计法》颁布纪念日集中宣传教育活动,大力开展《民法典》《统计法》等宣传活动。
11.清理违反统计法律、法规的文件和做法。按照政府办公室印发了《关于开展全面清理纠正违反统计法律法规文件和做法工作的通知》(特急 鞍政办明电〔2022〕1号),在全市继续开展清理违反统计法律、法规的文件和做法,发文单位对清理出的文件制定了修改计划。
12.市统计局将统计督察整改工作常态化推进落实。一是与宣传部沟通将学习统计法律法规纳入全市各级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内容。二是与组织部沟通常态化将统计法律法规纳入市委党校课程,局领导进行授课,各县区党校完成统计法的教学任务。
13.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积极回应群众诉求做好政务服务。对全部服务事项指定专人及时答复,要继续保持回复满意率100%。
鞍山市统计局
2023年5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