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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鞍山市统计局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清单(局长)
    时间:2023-05-18 10:57来源:鞍山市统计局作者:点击: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持续推动党政主要负责人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辽宁省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清单》,结合市统计局实际,制定鞍山市统计局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清单如下。

    一、严格遵循基本原则,确保正确政治方向

    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必须遵循以下原则:

    1.坚持带头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法治建设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

    2.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

    3.坚持宪法法律至上,反对以言代法、以权压法、徇私枉法。

    4.坚持统筹协调,做到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

    5.坚持权责一致,确保有权必有责、有责要担当、失责必追究。

    6.坚持以身作则、以上率下,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

    二、严抓责任落实,坚决做到以上率下

    党政主要负责人作为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应当做到:

    1.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

    2.切实履行依法治国重要组织者、推动者和实践者的职责,推动本单位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法治建设的重大决策部署。

    3.统筹推进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

    4.自觉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应对风险。

    5.对法治建设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任务亲自督办,把本单位各项工作纳入法治化轨道。

    三、严格对标对表,确保实现高质量推进

    鞍山市统计局局长在推进法治建设中应当履行以下主要职责:

    1.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准确反映本地经济社会发展状况,更好发挥统计监督作用,更好服务经济社会发展。

    2.每年至少听取一次法治建设工作汇报,及时研究解决有关重大问题。支持本单位法治建设议事协调机构有效发挥职能作用。

    3.将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列入年终述职内容。坚持带头讲法治课,做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的表率。

    4.加强法治工作队伍建设。组织全市统计系统干部开展统计法规及相关行政法律的专题学习。

    5.持续推动党校开设统计法课程并将其纳入党政领导干部培训内容。

    6.组织制定并落实本部门法治政府建设年度重点工作安排。

    7.推动加强和规范事中事后监管,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互联网+”监管和信用监管,全面提升政府公正监管水平和科学监管效能。

    8.认真组织实施法治宣传教育规划,大力加强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推动全社会弘扬法治精神。将法治宣传教育经费纳入财政预算,推动执法部门加强以案释法工作。积极开展“12.4”国家宪法日、“12.8”《统计法》颁布纪念日集中宣传教育活动,大力开展《民法典》《统计法》等宣传活动。

    9.常态化落实统计督察整改。一是相关科室按程序严格审查各类企业入库材料,把好入口关。专业科室加强数据审查,把住数据质量关。二是推动各县区常态化落实整改要求。按整改方案要求,各专业深入企业宣传统计法、加强统计人员业务培训、了解县区局办公经费拨付、统计人员力量等情况,对不符合要求的督促改正,推动常态化落实督察整改落实。三是向市政府理论学习中心组发请示,提醒开展统计法律法规学习。

    10.常态落实统计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标准。为更好的履行《统计法》赋予的执法权利,纠正数据上报过程中发生的与统计报表制度要求不相符的数据,用更真实准确数据服务于经济社会发展,实施了《鞍山市统计局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指导标准》,细化了《统计法》《统计法实施条例》关于违法处理的标准,避免了处理标准的变化,强化了法律的权威,更好的体现公平公正。

    11.加快执法人员队伍建设。建立一支有坚定理想信念、法律知识完备的执法队伍,是依法统计的保障,执法人员不仅要懂法,还要明白各统计专业知识,这就对执法人员提出了比较高的要求,我们要求已取得执法证资格人员定期参加培训,提高执法能力和水平,还要经常与专业科室沟通,掌握新时期出现的新问题,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处理好情况。鼓励更多专业人员能主动学习法律知识,充实扩大执法队伍。

     



    鞍山市统计局

    2023年5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