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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鞍山市统计局关于部分统计执法证件作废的公告
    时间:2022-10-08 11:26来源:鞍山市统计局作者:点击:


    根据国家统计局《统计执法证管理办法》(国家统计局令第29号)第二十五条和第二十六条规定,对下列人员的统计执法证予以作废,现予公告。

    姓名证件编号
    王敬全NBS-2101-2017-0301
    丁晓旭06030033002
    焦  阳NBS-2101-2017-0309
    苏兴师NBS-2101-2017-0311
    李秋娜NBS-2101-2017-0317
    杨俊峰NBS-2101-2017-0312



    鞍山市统计局

    2022年10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