鞍山市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公报(第六号)
时间:2021-06-18 11:13来源:鞍山市统计局作者:点击: 次
鞍山市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公报[1](第六号)
——城乡人口和流动人口情况
根据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结果,现将2020年11月1日零时全市人口城乡分布及流动情况公布如下:
一、城乡[2]人口
全市人口[3]中,居住在城镇的人口为2479691人,占 74.57%;居住在乡村的人口为845681人,占25.43%。同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城镇人口增加30630人,乡村人口减少351142人,城镇人口比重上升7.40个百分点。
二、流动人口[4]
全市人口中,人户分离人口[5]为1012461人,其中,市辖区内人户分离[6]人口为355223人,流动人口为657238人。流动人口中,省外流入人口为123275人,省内流动人口为533963 人。
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人户分离人口增加382828人,增长60.80%;市辖区内人户分离人口增加125831人,增长54.85%;流动人口增加 256997人,增长64.21%。
注释:
[1]本公报数据均为初步汇总数据。
[2]城镇、乡村是按国家统计局《统计上划分城乡的规定》划分的。
[3]全市人口是指全市10个县(市)、区及开发区的人口,不包括现役军人和居住在市内的港澳台居民和外籍人员。
[4]流动人口是指人户分离人口中扣除市辖区内人户分离的人口。
[5]人户分离人口是指居住地与户口登记地所在的乡镇街道不一致且离开户口登记地半年以上的人口。
[6]市辖区内人户分离人口是指一个直辖市或地级市所辖的区内和区与区之间,居住地和户口登记地不在同一乡镇街道的人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