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 首页 > 时政要闻>工作动态
    浅谈如何在“社会治理、法治先行”宣传年活动中开展统计普法工作
    时间:2020-11-27 14:17来源:鞍山市统计局作者:点击: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根据中共鞍山市委法治建设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社会治理、法治先行”宣传年活动的实施方案》的精神,加强开展以《宪法》、《统计法》、《统计法实施条例》为主要内容的统计法治宣传年活动,积极组织全市统计系统开展各类统计法治宣传工作,进一步提高统计法治工作的社会知晓度,营造良好的法治工作环境。

    一、工作思路

    1.借帆远航,发挥第七次人口普查领导小组部门优势开展统计法治宣传。借助全国第七次人口普查持续推进为契机,充分利用领导小组各组成部门的宣传优势,继续开展人口普查宣传活动。利用鞍山新闻媒体、户外宣传载体在宣传人口普查的同时宣传相关统计法律知识。通过有效的宣传渠道,形成全方位的宣传视觉效果,提升《统计法》在党委机构、政府机关、社会团体和社会大众的知晓度,进而促进统计法治工作的有效开展。

    2.压力传导,提升全系统依法统计责任感。通过建立预防数据腐败责任体系和责任体系管理办法完善统计系统依法统计制度建设。抓住主要领导,提高他们依法统计的责任感,将法制工作纳入统计工作的重点工作。形成依法统计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的工作风气。通过重点岗位和人员填报《领导干部违规干预统计工作记录台账》监督各级领导的违规行为,提高依法统计的自觉性,维护统计法治权威。

    3.以查代宣,开展全域统计法治宣传活动。通过加大执法检查核查力度,分别到十个县市区、开发区开展各类统计执法检查核查等工作,面对面宣传统计法治工作,提升统计工作相关责任人的法律意识,树立不想违、不敢违、不能违的法律意识,维护法律权威。

    4.综合协调,将统计法治宣传工作形成常态化。利用政务公开日、《国家安全法》和《宪法》等各类法律法规宣传节点,结合统计法治内容开展各项宣传活动,使统计法治宣传工作常态化。

    二、主要内容

    1.开展统计法律知识宣讲。在党委政府各类工作会议中,宣讲统计法律法规在领导层开展宣传工作。在各专业召开各类会议及业务培训中,将统计法律知识和统计法治工作内容作为必备内容,反复多次地宣讲,在工作层形成强烈的法治氛围。

    2.多层级开展数据检查核查。组织市县两级统计执法人员积极开展多种形式的数据检查和核查工作,将法治宣传工作与执法检查结合起来,消除各级统计工作人员心中只是说说而已的茫然敷衍心理状态。实现以查代宣的效果和目的。

    3.利用互联网+持续开展统计法治宣传。通过网络平台开展宣传统计法治工作,利用微信群、QQ群和网站等平台,推送统计法治工作内容的信息,并通过各类平台推出喜闻乐见形式多样的统计法治宣传作品。

    4.举办统计法律知识竞赛活动。在系统内组织全市统计法律知识竞赛,形成良好的学习统计法律知识的习惯,掀起学习统计法律知识的新风尚。

    5.开展普法下乡进企业活动。走遍全市各街道乡镇召开基层领导和统计人员座谈会,了解统计法治工作在基层开展情况,解决存在的问题,打通最后一公里。直接与企业管理者统计工作者面对面探讨提升统计法治工作的方式方法和措施。

    6.学习借鉴相关部门法治宣传成功经验。走出去打破故步自封闭门造车的思想藩篱,向富有宣传工作经验的部门学习,借鉴好的做法结合统计法制工作实际,创新法治宣传方式方法,提升统计法治宣传工作水平和能力。

    7. 以“12·4”国家宪法日和“12·8”《统计法》颁布纪念日为重点宣传。通过广场宣传、徙步方式、并开展悦动圈等活动采取现场咨询、统计展板、宣传手册、普法手袋等多种形式,传播统计知识和统计法律法规,使统计与市民零距离接触,生动体现“统计连着你我他,依法统计靠大家”的理念,全面营造依法统计、依法普查的良好社会氛围。  

    8.在年报会中加强依法统计教育。各专业科室队在年报会上加大统计法宣传力度,坚持依法统计、依法上报统计数据,各专业科室队按照自身情况在年报会上自行宣传或者与执法科配合宣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