鞍山市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中共鞍山市委宣传部关于印发《鞍山市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宣传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时间:2020-08-10 11:18来源:鞍山市统计局作者:点击:

    各县(市)区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党委宣传部,市直有关部门:

    根据《国务院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中共中央宣传部关于印发<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宣传工作方案>的通知》(国人普办字〔2020〕6号)和《辽宁省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中共辽宁省委宣传部关于印发<辽宁省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宣传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辽人普办〔2020〕13号),市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市委宣传部联合制定了《鞍山市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宣传工作实施方案》。现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鞍山市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中共鞍山市委宣传部

                     2020年7月21日




    鞍山市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

    宣传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国务院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中共中央宣传部关于印发<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宣传工作方案>的通知》(国人普办字〔2020〕6号)、《辽宁省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中共辽宁省委宣传部关于印发<辽宁省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宣传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辽人普办〔2020〕13号)和《鞍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做好全市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工作的通知》(鞍政发〔2020〕2 号),为做好全市人口普查的社会动员和宣传工作,引导广大普查对象依法配合普查,如实申报普查项目,促进全市人口普查工作的顺利实施,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国务院、省第七次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和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突出各阶段宣传重点,充分发挥好报刊、广播、电视、互联网等媒体的作用,灵活运用好户外广告牌、宣传画、宣传栏、手机短信、社交软件、网络平台等多种手段,积极开展各种群众喜闻乐见的人口普查宣传活动,做到广播电视有声有影、报纸户外有字有画、手机网络有言有视频,为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顺利进行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充分发挥宣传动员作用。

    我市的人口普查宣传工作目标是紧密围绕人口普查的中心工作,通过开展人口普查知识普及、宣传动员、监测舆情动态、回应社会关切、发布解读结果等系统工作引导社会各界了解、认同、支持普查工作。通过普查宣传,使全市各级党政领导充分认识开展这次人口普查的重要意义,加强对普查工作的组织领导;使全市各级政府部门充分认识到搞好这次人口普查的复杂性和艰巨性,通力协作、密切配合,与普查机构共同做好本次人口普查工作;使全市各级普查机构、每个普查工作人员坚持实事求是,依法开展人口普查;使全市广大普查对象提高支持配合普查、依法提供普查数据的自觉性,如实申报普查项目。

    二、宣传内容和总体安排

    营造积极正面的舆论环境,为普查顺利开展提供重要保障,全市上下要围绕三方面重点内容下足功夫。一是围绕“参与”下功夫,强调普查义务,打消普查对象顾虑,提升普查员使命感,提升普查对象和普查员的参与度。二是围绕“人群”下功夫,针对不同收入、不同年龄等人群找准宣传渠道,确保信息送达,针对人群选择内容,有侧重地强调普查隐私保护制度、意义和价值。三是围绕“动员”下功夫,动员邮政、教育、电信、互联网等系统和行业力量,动员新闻媒体力量,动员各级地方政府力量,提高宣传工作的层次和影响力。特别是普查登记前一个月,要把经常性宣传与集中宣传结合起来,通过深入广泛、积极有效的宣传活动,最大限度发挥传统媒体和新媒体的传播作用,在全市范围内掀起声势浩大的人口普查宣传高潮。

    (一)准备阶段宣传(2019年10月-2020年10月)

    以宣传《统计法》《全国人口普查条例》和《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方案》内容为主线,集中宣传开展人口普查的目的意义、主要内容及实施方式;宣传各级政府普查机构在普查中的作用、普查人员在普查工作中的责任,普查对象应履行的义务等。主要任务包括,一是建立宣传工作机制,制定宣传方案,落实宣传工作责任;二是开展对人口普查重要会议和重大活动宣传报道;三是加强对人口普查法规和各项政策的解读;四是开设专题网页,通过统计开放日、传统媒体和新媒体平台等渠道开展宣传;五是通过张贴人口普查宣传海报、发布宣传片和发放宣传手册等方式开展普及式宣传;六是开展形式多样的群众性宣传活动。

    配合普查各阶段工作,合理统筹安排宣传活动,确保重要节点有声音,持续宣传不间断。集中开展对《鞍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做好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工作通知》的宣传。陆续推进宣传活动,提高社会公众对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的意义作用、标准时点、普查对象、普查项目、组织实施等内容的知晓率和认知度,以便普查对象提前做好各项准备工作。同时,大力宣传《统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实施条例》《全国人口普查条例》等法律法规中关于普查或人口普查的相关内容,为做好普查各项工作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重点宣传人口普查中单位和个人的权利义务、普查资料的保密规定、对违法行为的处理规定等。

    集中组织开展“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宣传月”活动,逐步将人口普查宣传动员工作推向高潮。要制订“宣传月”活动计划,举行人口普查宣传月的启动仪式,最大化增强普查宣传的吸引力和渗透力。宣传月期间,要上下联动、协同发力,充分发挥好报刊、广播、电视、互联网等媒体以及电信运营商、学校等部门的作用,将各种宣传要素进行串联,加大覆盖宣传力度,引导普查对象主动关注普查,深入感知普查,支持配合普查,为人口普查顺利进行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教育部门举办好“人口普查宣传一堂课”活动,培养中小学生的普查意识,带动家庭成员积极参加人口普查。通过“宣传月”全方位、多层次、广渠道、宽领域的宣传,提升普查对象对人口普查的正确认识,为即将开展的普查摸底登记工作奠定良好的舆论基础。

    (二)普查登记阶段宣传(2020年11月-12月)

    在继续宣传普查人员和普查对象应依法履行的普查责任和义务的同时,有针对性地结合登记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做好普查对象依法配合普查、依法申报普查数据的宣传解释工作。深入宣传各级政府对人口普查工作的有力领导和大力支持;各有关部门密切配合、协同作战,共同开展普查登记工作的情况;普查工作中涌现出的先进人物和先进事迹。按照鞍山市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部署,通报曝光此次普查中查处的典型违法违纪案件情况,充分发挥教育警示作用。

    (三)数据汇总和发布阶段宣传(2020年12月-2022年12月)

    围绕人口普查取得的成果多渠道及时发布普查数据,准确权威系统做好解读工作。根据我市人口数量、结构、分布、城乡住房等情况进行资料开发,为促进人的全面发展提供科学准确的统计信息支持,让各方更好地理解普查数据,应用普查成果,广泛宣传2010年以来我国在人口素质、劳动就业等方面的巨大变化,使普查资料最大限度地发挥其社会效益。

    三、职责分工

    按照“统一领导、分级负责、部门协作、各方参与”的实施原则,在市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市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和市委宣传部负责全市人口普查宣传工作的具体组织实施。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各地普查机构和有关部门按照全市统一安排,明确任务,落实责任,密切协作,积极组织开展人口普查宣传活动。

    市委宣传部  组织、指导各级宣传部门开展人口普查宣传工作;组织、协调市直主要新闻单位及时落实人口普查宣传工作任务,充分发挥人口普查宣传主渠道作用。

    市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组织指导各地区人普办开展各阶段宣传工作,制定人口普查宣传工作实施方案和宣传月计划,举办全市人口普查宣传月的启动仪式,及时向市直主要媒体通报人口普查动态和宣传内容,组织全市人口普查宣传品发放工作,建立维护人口普查专网。

    市教育局  负责组织开展全市中小学“人口普查宣传一堂课”活动;组织下发人口普查宣传折页。

    市工信局  负责协调移动、联通、电信三大运营商利用手机短信平台,在调查时点前后发布宣传人口普查的手机短信息;协助各地区开展以短信形式针对流动人口的普查宣传;其它需要移动通讯协助开展的宣传与配合工作。

    网信、住建、市场监管、交通、文化旅游 等部门在其管理领域内通过各种媒介组织开展人口普查宣传活动。

    各级人口普查机构  与各地区宣传部门共同做好本地区的宣传组织工作,将宣传工作任务具体落实到各个部门,并要求各部门有详细的宣传工作计划,确保具有可操作性、可实施性;要建立人口普查宣传工作督导、检查和考核机制,确保宣传的部门到位、责任到位;要突出地方特色,充分应用各地区的观光农业、旅游业、物流业等优势资源强化视觉宣传,以当地群众喜闻乐见的地方戏、大秧歌、广场舞等形式开展人口普查宣传活动,发动地区内各类媒体,运用多种手段、采取多种措施开展宣传,让人口普查宣传工作有计划有步骤地渐次展开,不断加大普查宣传的深度、广度和频度,确保宣传的内容到位、效果到位。

    四、工作要求

    各地区宣传部门要加强对人口普查宣传工作的组织、指导和协调,联合地方普查机构制定具体的宣传工作计划,组织和督促本级新闻单位及时做好人口普查工作的宣传报道,确保每个阶段的宣传任务落到实处。

    各级人口普查机构要把宣传工作列为重要工作内容,提早谋划人口普查宣传工作。要加强与宣传部门和有关单位的沟通协作,主动向本级宣传部门和有关单位提出需要协调的宣传事项和报道内容;及时向新闻单位提供人口普查的工作信息和相关资料;要明确工作定位,根据不同阶段的工作重点组织策划宣传活动;要注重创新宣传形式,突出宣传的针对性,扩大宣传的覆盖面和影响力,切实提高宣传实效;要及时向上级人口普查办公室报送普查动态信息,加强人口普查舆情监测和上报工作;要充分发挥各有关企事业单位的职能和行业优势,创造性地开展人口普查宣传。

     

    附件:鞍山市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宣传工作安排

     

    附件:  

    鞍山市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宣传工作安排

     

    1.2019年12月 -2020年4月  鞍山电视台、鞍山广播电台、鞍山日报、千山晚报、市政府门户网站发布、解读《鞍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做好全市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工作的通知》

    2.2020年2月   建立市人口普查专题网站,刊载人口普查相关文件、简报和信息内容。

    3.2020年5月   市人普办制作《坚持依法开展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宣传展板。

    4.2020年6月  鞍山广播电台、鞍山日报、千山晚报宣传报道辽宁省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海城市综合试点入户登记正式启动。

    5.2020年7月  市人普办与市委宣传部联合印发《鞍山市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宣传工作方案》。

    6.2020年7月-8月  市委宣传部、市人普办召开市级新闻媒体和有关单位人口普查宣传工作发布会。

    7.2020年6月-10月  各级新闻媒体对全市人口普查准备工作情况,普查试点、户口整顿、普查员选调等工作开展情况,人口普查重要会议等进行跟踪报道。

    8.2020年7月-9月  根据工作需要,印制、下发人口普查宣传画、宣传折页等宣传用品和材料。

    9.2020年8月-9月  制作《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宣传手册》和人口普查宣传片、公益广告片。

    10.2020年8月-9月  印制和下发《关于开展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的公告》《致全国人口普查住户的一封信》。

    11.2020年8月-10月  开展以《人口普查条例》为主要内容的统计法规宣传活动。

    12.2020年9月  开展以“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在鞍山”为主题的“中国统计开放日”活动。

    13.2020年10月 市人普办举办“人口普查宣传月启动仪式”。

    14.2020年10月 市教育局组织全市中、小学生开展“人口普查一堂课”活动;组织下发人口普查宣传折页。

    15.2020年10月  全市各地对外来人口工作、居住较集中地区开展重点宣传。

    16.2020年10月30日前  全市各级普查员将《致全国人口普查住户的一封信》送达各家各户。  

    17.2020年10月底  鞍山电视台播发市政府领导的全市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动员电视讲话。

    18.2020年10月 全市各级媒体、门户网站开展宣传月活动报道。

    19.2020年10-11月  市直主要新闻媒体刊播介绍人口普查的相关知识、发布人口普查节目视频。

    20. 2020年10月15日-11月20日  全市各级广播电视台黄金时段播放人口普查公益广告或宣传短片,新媒体推送人口普查宣传口号。

    21.2020年10月-11月  全面开展户外宣传工作。全市公共交通媒介滚动播出人口普查公益广告;车站、机场和主要交通路口等公共场所播放人口普查公益广告宣传片;社区(村委会)、主要商业区、工业区、文化(旅游)场所、写字楼等人流密集地区张贴人口普查宣传画。

    22. 2020年10月30日、11月1日、3日、8日、15日  移动、联通、电信三大运营商向全市手机用户发布人口普查宣传短信息。

    23.2020年10月30日—11月10日  鞍山日报发布人口普查社论或评论员文章。 

    24.2020年11月1日  全市各级新闻媒体及时报道市和各级政府领导到普查登记现场主动填报人口普查相关资料、检查指导普查登记工作、慰问普查工作人员。

    25.2020年11月2—20日  开展“人口普查媒体基层行”活动。全市各新闻媒体深入基层,及时跟踪报道全市各地人口普查登记情况。加大对入户登记工作的宣传力度,提高群众的理解和支持程度;做好对家庭和个人资料保密的政策宣传,强化如实申报普查项目是每个公民应尽的义务的认识;加强对群众主动参与、积极配合人口普查的典型事例宣传。

    26.2020年11月  开展“鞍山人口普查我参与”随手拍、短视频等专题活动,记录普查期间发生的故事。

    27.2021年 5月 召开人口普查新闻发布会,发布解读全市人口普查主要数据。

    28.2021年6月  发布全市人口普查的全部数据,发布专题分析文章,解析人口普查各项数据成果对鞍山实现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的重要意义,组织专家学者对人口普查数据进行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