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关各科室:
现将《鞍山市统计局2020年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鞍山市统计局办公室
2020年5月29日
鞍山市统计局2020年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
为切实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根据《鞍山市2020城乡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鞍住建发〔2020〕21号)文件精神,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实施范围
局机关办公场所
二、工作任务
(一)确定分类标准
我市生活垃圾分类实行“有害垃圾、可回收垃圾、餐厨垃圾和其他垃圾”四分类标准。
1.有害垃圾。指对人体健康和自然环境造成直接或潜在危害的废弃物。主要包括:废电池(镉镍电池、氧化汞电池、铅蓄电池等),废荧光灯管(日光灯管、节能灯等),废温度计,废血压计,废药品及其包装物,废油漆、溶剂及其包装物,废杀虫剂、消毒剂及其包装物,废胶片及废相纸等。
2.可回收垃圾。指未污染的适宜回收和资源化利用的废弃物。主要包括:废纸,废塑料,废金属,废包装物,废旧纺织物,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废玻璃,废纸塑铝复合包装等。
3.餐厨垃圾。指在普通存放条件下容易腐烂变质的废弃物。包括相关单位食堂、宾馆、饭店等产生的餐厨垃圾,农贸市场、农产品批发市场产生的蔬菜瓜果垃圾、腐肉、肉碎骨、蛋壳、畜禽产品内脏等。
4.其他垃圾。指除去有害垃圾、可回收垃圾、餐厨垃圾之外的所有垃圾总称。主要包括:污损后不宜回收利用的包装物、餐巾纸、厕纸、尿不湿、竹木和陶瓷碎片等。
(二)建立分类管理台账
按照属责任归属原则,办公室负责建立我局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台账,并对基本信息进行统计登记,基本信息包括:相关单位面积、职工人数、现有收集设施数量及分布、现有收运模式。分别估算可回收物、有害垃圾、餐厨垃圾及其他垃圾日产量等。
(三)设置分类收集容器
设置有害垃圾、可回收垃圾、其他垃圾三类收集容器。
(四)加强教育培训和宣传引导
加强垃圾分类工作专业培训,通过印发垃圾分类说明、宣传图板,加强对垃圾分类相关人员培训,熟悉掌握垃圾分类投放原则、标准和程序,提高专业素养和管理工作水平。充分发挥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团组织作用,积极参与生活垃圾分类宣传教育,强化示范引领。加强垃圾分类等生态文明教育,实现“教育一个孩子,带动一个家庭,影响整个社会”的目标,促进一代人良好文明习惯、公共意识和公民意识的养成。
(五)配实配强专兼职管理人员
办公室为局垃圾分类日常管理机构,充实专兼职工作人员,保证人员的稳定性、专业性和实战能力。
三、实施步骤
(一)动员部署
1.调整组织机构。调整鞍山市统计局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和工作机构。
2.制定实施方案。结合工作职责,制定此实施方案。
3.制定宣传方案。结合本局实际,扩大生活垃圾分类的知晓率、参与率。
4.召开动员部署会。开展宣传引导,落实责任,推动生活垃圾分类工作。
(二)组织实施
1.广泛宣传。按照《鞍山市生活垃圾宣传方案》,推进生活垃圾分类进机关。
2.开展培训。广泛开展负责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领导干部、工作人员以机关干部的培训工作。
3.推进落实。按照制定的工作方案逐步落实垃圾分类工作。
4.督导检查。要不定期组织督导检查,按要求上报工作进展情况。
(三)总结检查
对全年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进行检查,总结经验,有序推进增点拓面,逐年提高生活垃圾分类覆盖率。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党建引领,把生活垃圾分类作为重要工作任务。成立由局长任组长,副局长任副组长,各科室(长)为成员的鞍山市统计局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统筹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局办公室,负责生活垃圾分类日常协调管理工作。
(二)发挥示范效应。积极发挥机关的示范引导作用,引导带动家庭垃圾分类工作走向规范性轨道。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站位,认识形势。深刻理解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垃圾分类的重要指示精神,充分认识垃圾分类是改善广大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和工作环境的核心内涵。要将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放到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的高度如以认识,以对人民负责、对历史负责的态度积极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通过创新的举措、扎实的工作确保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在全局深入开展、务求实效。
(二)强化分工,狠抓落实。强化主体责任,建立分工合作、统筹协调的工作机制,形成条块结合、上下统一的闭环责任链,系统化、联动化、协作化推进各项具体工作。建立垃圾分类例会和专报制度,完善考核体系,健全相关台账资料,将生活垃圾分类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三)广泛动员,夯实基础。要通过切实有效措施,充分发挥各类群团组织的积极作用,不断创新工作方法,通过宣传、引导、服务等措施,持之以恒、锲而不舍地做好群众工作。充分发挥党政机关、国有企业示范引领和党员干部的表率作用,建立互动互助、互相监督、互相促进的垃圾分类联动机制。
附件:鞍山市统计局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附件:
鞍山市统计局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孔范宝 党组书记、局长
副组长:王东明 党组成员、副局长
徐 蓉 副局长
韩 桦 党组成员、副局长
伍 卫 副局长
成 员:王 珉 办公室(机关党委办公室、人事科、财务审计科)主任
周雪松 统计执法科(营商环境办公室)科长
于晓东 法治监督科(统计违法举报受理中心、督查考核科)科长
付 钰 国民经济综合统计科负责人
马浦元 国民经济核算科(统计设计管理科)负责人
黄帅帅 农村统计科科长
金 辉 工业统计科科长
张宝成 固定资产投资统计科科长
张 琳 服务业统计科科长
闵 睿 社科文统计科(四产融合统计科)负责人
张静宇 能源统计科科长
贺 城 贸易外经统计科负责人
顾姝妍 人口和就业统计科科长
王 智 网络和信息化科科长
李荣兴 统计普查科负责人
卢桂芳 总经济师
王敬全 总统计师
孔玲玲 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办公室,负责领导小组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王珉(兼)。